確認聘任關係存在等事件

案由

確認聘任關係存在等事件

訴訟代理人

江信賢律師
蔡麗珠律師
蘇榕芝律師
鄭安妤律師

內容

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聘任關係存袃等事件,判決如下:
1.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。
2.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