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付加班費事件

案由

給付加班費事件

訴訟代理人

江信賢律師
蔡麗珠律師
蘇榕芝律師
林宜嫻律師

內容

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加班費事件,判決如下:
1.被告一應給付原告加班費,及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。
2.被告二應給付原告加班費,及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。
3.原告其餘之訴駁回。
4.訴訟費用部分費用由被告一負擔,部分費用由被告二負擔,其餘由原告負擔。
5.第一項、第二項得假執行,被告依序以新台幣,為原告預供擔保,得免假執行。
6.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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